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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客戶:
根據《財政部、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財會〔2020〕12號)、《財政部辦公廳、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印發<銀行函證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>的通知》(財辦會〔2020〕21號)要求,現將我行辦理銀行詢證函業務相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回函單位。各營業網點為我行銀行詢證函業務主要辦理單位,負責根據本網點開立賬戶的相關信息進行回函,回函業務聯系人為各營業網點營業室主管;總行金融市場部負責根據我行通過金融市場開展的投資和融資業務(不含結算性同業存款)進行回函,回函業務聯系人為業務交易人員。我行各網點的具體地址及聯系方式,請撥打我行24小時客服電話0312-96368或400-67-96368咨詢。
二、回函用章。營業網點回函用章為其業務專用章??傂薪鹑谑袌霾炕睾谜聻榭傂泄?。
三、回函服務收費。函證手續費按照我行公示的服務項目價格標準執行。
四、受理函證方式。郵寄銀行詢證函、注冊會計師現場跟函均為我行可接受的函證方式?,F場跟函的,注冊會計師需臨柜出示本人身份證、加蓋單位公章的介紹信或本人工作證等足以證明身份的證件。
五、回函方式。我行采用人工回函的方式辦理函證業務。
請根據賬戶開戶網點選擇對應回函單位,如您有任何的疑問、意見和建議,敬請撥打我行客服電話或回函單位電話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感謝您對保定銀行的支持!
保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1年12月30日